初一写人作文:我的偶像_900字
与尔同行,吾生之幸。
——题记
她是我众友中唯一让我获益匪浅者。教会了我许多道理,是竞争对手,也是榜样。
她:浓浓的眉毛下,一双智慧的双眼,好像蕴藏着无数宝藏;鼻梁下微厚的嘴唇,能说会道;齐耳短发,显得她充满活力。一身洗的发白的校服,虽然旧,却那么干净,一尘不染。
初次见面,在教室里,人声嘈杂,唯独她抱一本名著,津津有味地阅读。我说:“请问我可以坐在这儿吗?”她既没摇头也没点头,我无奈又重复了好几遍,她才扭头看我,她点点头,便又迫不及待地“啃书”去了。在看到她的那一瞬间,心中只有一个想法,好丑。不久后,我才明白,原来,人真的不可貌相。
读书的时候,看到好词好句,她便记下来;遇到不会读的字,她会查字典,看到重点,她会做笔记……原来,她这么好学。
在老师点完名后,我得知她是全班第三,敬意油然而生。课下我传纸条给她,“你为何不与人交谈?”“没有认识的人,那你叫什么?”就这样,我们的交流开始了。虽然有时我们一天也说不上几句话,但只要我有难题,她便会帮我解除难题,就算花费两个晚自习,她也在所不辞。我的眼镜打碎了,她就把她的借给我,每当有新的通告,她会第一时间通知我,我问她,你压力不大吗,这么多人对你的“王冠”虎视眈眈?她摇了摇头,她说她不在乎名次,只要能学到新的知识,对她来说就足够了。我有些震惊,是我将名次看的太重要了,还是她将名次看的太轻了?我不明白。
她爱读书,饭时,课下,无时无刻不在读书。爱读诗歌,散文,也爱读《史记》《骆驼祥子》《朝花夕拾》。
她最爱读《史记》,常常手不释卷。在课下,她旁征博引,侃侃而谈。在她的影响下,我也变得爱读书了。她对同学,朋友毫不吝啬,常常大方的将书借于我,让我也“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每当她捧书苦读的身影出现在我眼前时,我便羞愧的甩掉贪玩的心思,也拿起书读起来。
当别人在玩耍时,她在学习;当别人说话聊天时,她在学习;当别人午睡时,她还在学习……对于她来说,书就是她生命的另一半,她读书似渴,爱书如命;她阅书无数,博古通今,她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因为热爱读书,她从“丑小鸭”变成了我心目中的“白天鹅”,因为热爱读书,她从被人嘲笑的对象变成了被人崇拜的对象。当老师让她上台发言自己成功的原因时,她只说了一句话:“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
我崇拜她读书似渴,锲而不舍,她是我的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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