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勺子》观后感_1500字
《一个勺子》是陈建斌导演的处女作,因为王学兵吸毒事件影片推迟到现在才上映。其实对陈建斌不是很了解,对他最深刻的印象是他在《甄嬛传》里的皇帝角色,那时候就觉得他很显老,但是演技也着实让每一个看剧的人一饱眼福。但是他的导演实力却没有什么作品能够让我对他进行大概的估计,是坊间对这部电影良好的口碑勾起了我的好奇心,更有对陈建斌的期待,带着这种期待,我看了这部电影,以下是我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观众在看了电影《一个勺子》之后的主观感受。
整体来看,这部电影其实还是不错的,整部电影叙事完整,情节之间的连接自然,让人看电影时较为舒服,当然,这一个优点的另一面就是,整体叙事较为平缓,波折性不是很强,更多的是见微知著、以小见大。以一个普通的西北农民拉条子(大名马吉)的视角,借助了拉条子的嘴表现了中国西北农村社会的现状,以及现状之下的担忧。农民拉条子是村里公认的好人,心地善良,且肯吃亏,媳妇金枝子也正是因为他的收留没有被冻死、饿死,两人才能够结为夫妇,在我看来,这个不起眼的小细节的介绍有可能是为了表现好人有好报,希望用好心有好报来再次捂热社会上每一个心凉了的人。将揭示社会现实的冷酷与行善会有回报这两方面结合,已达到更好地引导人心回归善良的本性,让社会中的人重新形成友好的关系。这可能也是这部电影以及所有良好的艺术作品的重要目标之一吧!毕竟,艺术家是一群拥有更敏锐的触角,能够感受到自然世界中的美好事物及状态并且能够用他们特有的手段鲜活地呈现在人们的面前,使那些对生活不够敏感的人们同样能够感受到这些美好,唤醒人们对美好的向往之心,以促进他们提升自我修养并且尽力使这个社会更加美好。
影片中的好心人拉条子因为好心给了流浪汉(金世佳饰)半块馍,而流浪汉三下五除二就吃完了,吃完了还是不走,拉条子狠不下心就将身上带的馍全部都给了他,就这样,流浪汉就认定了他,跟定了他,一路跟着他直到他回到家,流浪汉也就跟着他回到了家里面,怎么赶也赶不走。换做一般的人,估计各种手段用个遍,早就将流浪汉赶出去了,但是拉条子夫妇却都是那种狠不下心来的人,当把流浪汉丢在院子外面的时候,两人在炕上又担心那个流浪汉会不会在院子外面冻死,借着“冻死人要偿命”的由头来使自己的善良不显得那么直白。他们将流浪汉收留在了羊圈里,就这样还是怕冻着流浪汉,便又大半夜的送去了大衣。几次三番想要将他丢在外面都不成功,拉条子极为无奈,便动了将流浪汉绑在野外雪地里的念头,才将人绑上去,就于心不忍,又让他跟了回家。当金枝子听说了这件事时,眼睛瞪得老大,责怪拉条子,说那是害人命的事,冠冕堂皇的关切理由之下,他对那个叫她“妈”的流浪汉的关心之情热烈而羞涩,却十分让人动情。
陈建斌在这部电影中自导自演,可以说,是十分下功夫了,曾经的“皇帝”,如今胡子拉渣、面容苍老,脸上还有西北农民惯有的酡红,常年穿着厚重笨拙的棉大衣,脸上的表情有无奈与无助,也有坚毅与朴实,但是没有偷奸耍滑,不懂得如何投机,不懂得戒备。正是他在生活中没有学会后者,他被一个“勺子”纠缠的不知如何是好,最后也只能够贴告示,让勺子的家人来将他领回去,这样良心才安定;正是因为他没有学会者,他在自称是勺子的家人的人轻而易举地将流浪汉领走,没有质疑,只有对离开流浪汉的深深的不舍,而当第二批、第三批自称是流浪汉家人的人到来时,他们夫妇两个显得手足无措、惊恐不已,显然是因为他们眼中的社会并不是如此这般的处处是猝不及防的欺骗与陷阱,这些新知让他们不安。
在这部片子中,流浪汉由金世佳扮演,说实话,个人觉得演的还是挺到位的,只是因为事先知道是他,所以看电影时就有些跳戏的感觉。然后就是陈建斌的一会儿方言,一会儿普通话儿,有点受不了其他的都还好啦!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