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城_700字
每个人心里都有一座地下城,把不会从来的往事放在好忘角,然后在遗忘的时候,写一封信,寄给已消失的过去。
忆,不得不承认自己是一个怀旧的女孩,我喜欢回忆,甚至有点疯狂。我从来不希望自己是一个感伤的女孩,真的不希望,所以也无意于任何的雕琢,我只缅怀,缅怀那些从指缝间偷偷溜走的过去。
老师说把过去的一些有意义的事记住,长大后就会成为美好的回忆。所以,我开始收藏记忆,记住值得回忆和能够想起的过去。
找了好久,终于从“风尘千年”的大书柜找出了充满灰尘略微发黄的随记本——7月5号。晴。星期三。呵呵~!爸爸回家了,好久都没看见他了,好象长胖了……这些文字凌乱得让自己难看,就如同被剪过般支离破碎的记忆和光阴。但也深感欣慰,至少凭借它。我还能想起已经遗忘的事情,不至于让我的大脑空白到一干二净。
阳光偷偷的从窗外转了进来,空气中很多细小的绒毛掉落在那年泛黄的本子上。虽然有电脑,但我却畏惧这个太容易记忆,又太容易忘记的东西,和所有怀旧的人一样,我拒绝电子邮件,拒绝在这上面记存自己的记忆,因为所有的文字都可以因一时的情绪彻底地一键删除。写进日记,不快乐时可以跳过那些页码,而写一封电子邮件也只能发送到未知的地域。
读完日记,感觉手沙沙的,也许是风尘了太久,悲伤的文字里被一种叫泪的东西沾染了些许灰尘。突然闻到一中咸湿的味道和一些细微的声音,好象某个女孩的哭泣,声音和眼泪氤氲在空气中,很熟悉,却有无从记起。就好象从黑暗中伸出手,想要抓住什么,却无端的扑了个空。
突然,一片空白充斥我的后脑……所以我给自己写了一封信,寄往那个被我丢失的叫好忘角的过去。有些不知名的记忆碎片飞快的擦过底下城的屋顶,感觉有点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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