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皇之下还应警惕脏污_1200字
我越来越认为我们的某些(或者可能是很大部分)部门的人办事能力不足但对于出了事后找各种各样借口搪塞功夫实在有余!而且,他们所找的借口几乎都达到了堂而皇之、神圣不可质疑的水平。
好比如说有这么三个人甲乙丙,甲“德高望众”,乙丙是他的邻居。有一天,甲不知是脑子抽风还是其他什么原因,偷了乙家的鸡清蒸了,但事情刚好被丙发现;丙是个正直的人,他决定去乙家揭发甲的偷盗行为。人还没去,甲先来“拜访”。他心平气和又理直气壮地劝告丙:“我们这儿可是出了名的和谐小区,你千万不可以去把你看到的事说出来,不然我和乙关系一坏,和你关系也就更坏了,那我们的和谐可就从此被你破坏了!!你要三思啊!!!”
重庆市对于高考更改民族成分的处理结果终于出来了————依法取消了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份考生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并且还很负责任地很堂而皇之地说:“重庆市对2009年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加分问题处理的态度是坚决的,调查是认真的。重庆市未公布考生名单,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
保护未成年人当然我是赞成的,但是否应该可以把保护未成年人的光荣帽子戴在这些人身上,我是存有疑问的————因为我们根本无法确认这些人中有多少人是未成年的,而又有多少人是成年人了的。如果只是基于保护未成年人,那么这些更改民族成分中的已年满十八周岁的考生就不能受到保护,但我们好像无法了解谁谁谁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于是,这样的处理决定,就存有漏网之鱼的可能!我不知道重庆那边考生的年龄大致是在几岁,但在我生活的地方,一般这时候都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了。
重庆市做出的另一个并行的处分是:“给予石柱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汤平等15名党员领导干部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秀山县、彭水县、巫山县、石柱县、黔江区等地公安部门相关责任人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等处分;给予巫山县民族宗教事务局相关责任人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的处分。”“据介绍,这15名党员领导干部中,有市管干部1人,区县管领导干部10人,基层领导干部4人。”
这样的说法其实十分地牵强!因为我们根本无法从他的处理结果中了解到究竟是哪些具体的人,他们是不是都是考生的家长或其他关系,又为什么他们能够有能力更改考生的民族成分。如果处理结果不能让公众清楚明白地了解最基本的一些信息,那么这些处理结果对我们的监督就一点用处也没有了!君不见许多有名有姓的“老爷”今天才被“请”下马,后天又“扶醉上马”了!!那么我们有没有理由怀疑我们这次被处理的人会不会因为没公布名字,今天“下马”,明儿个就“潇洒上马”连“扶醉”都省了呢?
由此我觉得我们的政府在处理无论违法或违规事件的时候,一定要必须要把相关责任人的姓名公布出来,不能模糊了事。否则,这样的处理结果是绝对起不到任何警戒作用的!“保护未成年人”这块遮羞布只能用在未成年人身上,绝不可让藏在考生背后的人也有机会拉一块角遮住自己丑恶的脸!至于说由此而可能导致某些考生名声给泄露了,使之败坏在外,那我们也只能耸耸肩地说声:“活该!!”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