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魅力_650字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题记
古语有云:“饭可一日不吃,觉可一日不睡,书不可一日不读。”是的。书,好比一盏明灯,使我不再迷茫;书,好比一位老人,不断地启迪着我;书,又好比一个真诚的朋友,让我懂得了友情的可贵。
从呀呀学语到朗朗诵读,陪伴着我度过一个又一个春秋的,除了父母,就是书了。
四岁时,带拼音的《小猫钓鱼》告诉我做事不可三心二意;五岁时,《小红帽》使我懂得遇事不能慌;六岁时,《三只小猪》让我明白做任何事都要认真、仔细;七岁时,《爱的教育》让我知道,也明白了人世间的真情。
三年级时,我非常喜欢看童话。有一段时间我迷上了英国作家安德鲁·朗格写的《十二色彩色童话》系列。只要一到星期日,我就缠着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妈妈终经不住我的“百般折磨”,就才答应我。可是好景不长,我才看完八本,妈妈就不带我去了。为了这事,我还跟妈妈生了很长时间的气。
后来学校里把图书馆里的书分批发给每个班。班主任拿着这些书跟我们说让我们爱护图书,每本书每个人都看得到,一星期换一次。这可把我给乐坏了,就那一学期,只要作业一完成我就津津有味地看起书来。那个时候,我认为看书就是一种享受,因为它对我的灵魂进行了洗礼。
书籍是在时代的波涛中航行的思想之船,它小心翼翼地把珍贵的货物送给一代又一代。哦!书是多么的宝贵!它──像一幅五彩缤纷艳丽夺目的水彩画;像一捧清澈明净、纯洁甘甜的泉水;像一道神秘空灵、高深莫测的幽谷;更像能让我们飞往亮丽人生的翅膀!我们要在书乡中撤下我们理想的种子,待它长成参天大树!
初一: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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