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_700字
写作网专稿 优秀作文
文学,清新淡洁。文学,靓丽典雅。文学可以带给人们喜怒哀乐。文学,可以改变一切。
我从出生在中国的这一秒,就在接受着“文学”这种将伴我一生的东西。换句话说,我从出生在中国的这一秒,就与“文学”结下了不解之缘。
自从记事起,我就疯狂迷恋“文字”这奇妙的东西。世界上再没有哪一种语言能够比中国的文字更令我陶醉。在我第一次拿起笔,写下第一个汉字,在我看到那一个个端正的小方块那样井然有序地呈现在我面前时,我确信,它将会给我的人生带来巨大影响。
步入校园后,我对我文字的热爱愈发浓烈。甚至有一段走火入魔的时间,我在街头看到一个汉字就迫不及待地用自己的右手指在左手掌心描写,有一写一,有百写百。在学校中的学习与在课下的阅读是我的写作能力也逐渐提高——我太爱它们了!每读完一篇文章,无论如何,我总要先闭目一段时间,或是将自己的思维封闭在一个独有的区域,静静遐思,体味其中的蕴意,再将它们渗入脑汁。每当这一套“程序”完成后,我都会觉得自己的大脑变得更加充实,就像人吃饱饭,车加满油一样。
现代的科技十分发达,电子程序逐渐代替了纸笔。所有人都开始用更加便捷的方法在网络上“打字”。但我不同,我只有拿起笔,铺好纸,才能在上面将我的思想尽情挥发出来。虽然我的文章最终会在网络上发表。但最初的底稿,我一定是在纸上完成的。我要感谢人类发明了纸与笔,发明了人类可以保留的,精神的寄存地。在我眼中,纸笔就像文字一样神圣。
不得不承认,文学给我的生活乃至生命带来了无可厚非的影响,在我的小学及初中阶段,我唯一得以说出口,可以令我抬起头的,也无非就是我在语文上的成绩。我似乎命定与文学。也许,在我风烛残年,孤老无助时,能陪伴我的,也只有它了罢。
我爱文学,因为我是中国人。我爱文学,更因为我对它有一颗永远炽热的心。
初一:四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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